制度型开放何以可能
2026-09-16 · 海南日报 · 来源:海南日报
■ 孟含
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(2024—2035年)》对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作出系统部署。顶层设计已经明确,中外合作办学正从局部政策驱动走向系统制度建构。作为国家对外开放新高地,海南自贸港依托省部共建机制,在教育领域率先探索制度型开放,在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上取得明显成效。
先行探索的贡献与局限
东部沿海省份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,深耕中外合作办学多年,形成了层次丰富、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。一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,全面引入国际名校的优质资源,在课程体系、质量控制和人才培养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;部分顶尖高校与国际名校深度携手,在数据科学、生物制药等领域产出了重要成果。总体来看,这些地区合作办学规模可观、成效显著。
这一模式的特征,可以概括为“头部高校+世界名校”的强强联合,“单体合作+独立运营”的组织形态,以及“政策引导+项目推动”的运行机制。从实施效果看,它在引进一流教育资源、提升办学层次上发挥了先导作用。但随着实践深入,三重局限逐渐显现。一是资源整合受限。单体项目独立运转,优质资源多在校内循环,跨校流动缺少制度通道,学分互认等共享举措落地有限,集聚效应难以形成。二是制度支撑偏弱。合作办学高度依赖阶段性政策文件,法治刚性不足,长期稳定运行的制度基础尚未夯实。三是推广门槛较高。这一模式深度依赖地方财力、本土高校基础和对开放环境的承载能力,其他地区推广存在困难。
可以说,早期探索有效回应了优质国际教育资源“怎么引进来”的问题。但教育强国建设对资源整合和办学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,资源孤岛、制度软约束和推广门槛这三重瓶颈,呼唤中外合作办学从单体引进走向集群发展,从政策激励转向制度保障。这正是海南探索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逻辑起点。
立法先行,筑牢制度根基
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,是部省共建的重点园区,也是海南唯一以教育对外开放为核心使命的重点园区。短短数年,试验区已吸引30所中外名校签约,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(项目)24个,近万名师生在此求学问道。这组数据的背后,是制度创新释放的引力。海南的探索并非简单复制既有经验,而是在立法、治理和运行三个维度实现了制度性重构。其中,立法先行构成了整个制度链条的起点。
从2021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》为境外高水平大学来琼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提供法律依据,到2023年部省联合印发《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》,再到2024年1月1日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条例》正式施行,海南用三年时间完成了立法保障“三级跳”。试验区条例以立法形式确立了“法定机构+平台公司”的组织架构,将“大共享+小学院”办学模式和“五互一共”人才培养机制纳入法治轨道,为先行先试提供了“硬支撑”。立法先行,给改革创新带来了稳定预期。海南以“一园一法”把制度创新从软性倡导转化为刚性约束,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可预期的制度基础。
立法框架确立后,治理创新便有了坚实依托。园区管理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局长负责制,形成跨部门协同格局,破解了传统合作办学中“管办不分、多头管理”的积弊,实现了从行政驱动到专业驱动的转身。同时,国际联合学院承担协同创新职能,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市场化运营,“一体两翼”的组织架构经立法固化,形成了企业化管理、专业化运行、市场化保障的新体制。以专业治理替代行政管理,资源配置的效率明显提升,为制度型开放落地提供重要组织支撑。
制度去壁垒,推动要素融合
在法治与治理的双重保障之下,教育要素的深度融合成为制度型开放的核心环节。试验区依托条例保障,推行“大共享+小学院”模式:各高校保留独立教学科研空间,图书馆、体育场馆、公共教学楼等核心资源全域共享,打破了传统的物理围墙,营造出开放互动的跨文化生态。
深层次的突破发生在制度层面。试验区在全国率先构建“中外互鉴、学科互融、文理互通、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、管理共商”的“五互一共”人才培养机制,专门设立共享课程教学管理委员会,建立统一平台与标准流程,实现了跨校选课、学分互认和学业成绩体系的无缝对接。从物理空间去围墙到制度体系去壁垒,海南用刚性规则把资源要素共享落到了实处。这说明,将共享理念制度化、规则化,教育资源的深度整合才可持续,制度型开放才能从理念走向实践。
深化探索的价值与启示
海南自贸港的教育对外开放实践,是在先行探索基础上的一次系统性深化。它并非另起炉灶,而是针对前期实践中暴露的共性问题,在制度层面进行集成创新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它标志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正在从政策驱动走向制度驱动,从点的突破走向面的拓展。
这一深化的内涵,集中体现在三个转变上。其一,从个案突破到系统建构。早期路径实现了优质资源的单点引进,海南则通过立法先行和治理创新,构建起覆盖办学全链条的制度框架,为多校集群、协同发展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模板。其二,从资源嫁接到要素重组。单体合作模式实现了中外资源的有效对接,海南则通过“大共享+小学院”和“五互一共”,推动师资、课程、学分、科研等核心要素在全域融合中实现价值共创,形成了整体大于局部之和的开放生态。其三,从风险管控到法治赋能。传统模式以“一事一议”的政策文件进行规范;海南则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,让制度本身成为激发活力、稳定预期的最大动能。这正是制度型开放区别于政策型开放的关键所在。
在中央授权、省部共建、园区自主的三级协同体系下,海南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三点经验:一是“先立法、后建园”,让制度设计走在实践前面,以法治护航创新;二是“法定机构加专业运作”,以专业治理替代行政管理,提升资源配置效率;三是“共享制度化”,以刚性规则替代柔性倡导,让要素共享落到实处。海南的探索或可提供一点启示:教育对外开放下一阶段的着力点,不仅在于引进了多少国际名校,更在于制度体系的供给能力。制度型开放的要义,不在于一时一地的政策优惠,而在于形成稳定、透明、可预期的制度规则高地,让创新活力自然奔涌。立足实际做好制度设计这篇大文章,以制度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,当是扩大教育开放需要持续发力的时代课题。
(作者单位:琼台师范学院北安普顿国际学院)